“天域奖学金”实施办法

    为鼓励学生追求卓越,勇创佳绩,天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以学校投资企业的名义在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设立“天域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1、对优秀初中毕业生升入廊坊第一实验中学的奖励:廊坊市各县(市、区)中考总分前1、2、3名,分别获奖金10000元、8000元、5000元;参加全国初中数理化联赛、计算机操作技术竞赛(教育部及其下属学术机构组织)单科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获奖金10000元、8000元、5000元;各县(市、区)重点初中推荐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品学兼优者(统考校内排名一般应在前10名),由董事会组织专家测试,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分别获奖金10000元、8000元、5000元。凡进入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实验班的学生,均可享受免学费、书本费、住宿费奖励及1000—3000元奖金。符合本条多项条件者,按额度最高的一项兑现奖金,不重复计奖。
2、对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优等生的奖励:国际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金、银、铜牌获得者,分别奖现金20万元、15万元、12万元。参加全国学科竞赛、联赛(教育部及其下属学术机构组织)获高中组单科一、二、三等奖,分别奖现金10万元、5万元、2万元;参加当年高考获文、理科省状元者,分别获奖金20万元;获全省单科状元者奖现金8万元,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录取者奖现金10万元;总分进入全省前1000名者奖现金2万元,获本市文、理总分状元者奖现金5万元。符合本条多项条件者,按额度最高的一项兑现奖金,不重复计奖。
3、对学生在廊坊市市第一实验中学学习期间的其他奖励:
① 品学兼优,获得国家中央机关、部委或国家级工、青、妇、团等组织的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现金8000元,获得省、市级表彰和荣誉称号,分别奖现金2000元,1000元;
② 品学兼优而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每学期奖励与本学期学费、书本费、住宿费、伙食费(后两项比照学生消费的中等标准)等四项总额相等的现金。
③ 设立成绩进步奖20名,按期中、期未考试总成绩的进步幅度计奖,年级1—5名奖金1000元;6—10名奖金800元,11—15名奖金600元,16—20名奖金400元;
④ 期中、期未考试成绩优秀奖,按年级期中、期未考试总成绩排名计奖,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50名,分别获奖金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符合②、③、④项所列多项条件者,按奖金额度最高的一项领取,不重复计奖。

二、实施办法:

1、为了向社会和家长负责,为了便于对获奖学生的跟踪培养,充分发挥奖金的激励效应,获奖的初中毕业生必须集中到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实验班学习,以便在董事会聘请的名师和专家的指导下获得良好的可持续发展。
2、学生中考、高考成绩与录取大学的信息由天域公司通过教育部门核实,学生在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学习期间的表现与成绩由学校提供证明,初中毕业生全国数理化、计算机操作技术竞赛、联赛的获奖情况,须由学生自己提供原始证件。
3、学生获得的各种奖金,由董事会在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举行仪式,集中发放。
4、本市范围内的各重点初中向董事会推荐优秀学生应提供相关证明,并在每年4月15日前完成报名登记手续。然后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专家测试。
5、董事会还要对培养优秀学生的教师和推荐优秀学生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6、其他未尽事宜由天域公司董事会授权本校负责解释。



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
2005年4月